市、州各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结合我省实际,特此打印给您,请认真执行。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月30日
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德育人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文科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科教强省、文化强省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强化正确育人导向,我们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落实“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明确教育方向,加强全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与培养统筹,紧密对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艺术人才的实际需求,对全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置及招生规模进行科学布局,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完善考试方式和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分类指导。
(三)总体目标,20222004年,相关改革全面推进,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进一步强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简称省级统考),2024年健全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高校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注重道德人才和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推进高等院校高水平艺术专业建设,促进高校艺术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坚持组织开展艺术类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引导和鼓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文化底蕴深厚、业务能力突出的艺术拔尖人才。
优化艺术学科布局,加强对省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积极引导高校将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与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适应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严格控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招生规模,减少或停止招收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艺术类专业。
(二)改进专业考试方式
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采用文化素质+专业能力考核评价方法,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我省美术专业省级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管理,高考由有关高校组织,根据教育部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制订完善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实施细则,探索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评价考生专业能力。
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量,2023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进一步优化美术专业省级统考,对现行的10个统一考试类别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完善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制定和完善统一考核标准和考核指导书,提高省级统一考试的科学标准化水平,改进省级统考计分方式,加强得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大学选择的需要,加强省级统考的组织。
严格执行教育部校考规定,我所在的省艺术班专业省统考已涵盖艺术班招生专业,鼓励湖南高校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在省级统考合格学生中组织学校考试,省属高校如需到外省组织校考,须报省教育厅审核,考试按照学生来源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要求组织,湖南省鼓励高校开展网络考试,并提交作品进行评估,有关省外高校等需要在湖南学校组织现场考试,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我省有关要求制订现场校考方案,提前向省教育厅报告,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组织校考工作,组织现场校考高校要通过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
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2022
,进一步完善艺术专业鉴定人员信息库,逐步实现与其他省市高校的共建共享,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在教育部的全面指导下,优化考核人员构成,逐步增加考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力争到2024年达到一半以上,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所有物品必须按要求申报,签署考试安全责任或承诺,并严格执行退出制度,各考点领导干部的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考点组织实施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到考点所在学校报到。
加强考核机构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则,进一步完善我省统考和校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施考及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格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考试设施设备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该检查过程实现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及评委工作情况,严格控制入学考试,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禁考生代考、携带手机作弊,严把考试组织关,同一科目有多个考场的,要严格落实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面试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机制,严格防止考试作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三)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提高注册方法,2024年起,改革艺术类专业招生方式,历史课物理课实行计划统一编排统一阅卷,对于大学(专业),不区分优先科目在平行组,其报考考生统一排序录取,进一步改革完善艺术类录取政策,美术史、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专业来湘招生,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创造条件减少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进一步推动湖南高校使用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和统一录取规则,原则上,我以省统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同时采用我省统一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安排在相关批次平行组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逐步提高对文化成就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决定了平行团体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美术、书法、书法教育为普通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5分,舞蹈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曲表演)为一般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播音主持艺术摄影为一般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学校结合专业训练要求参加考试,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试,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由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组织学校考试,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和学校考试成绩特别好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的天赋和表现,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省内有关高校制定的专项录取办法,由学校党委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严格和特殊的录取程序,来湘招生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省招生委员会是全省统考和地方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省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市州招委会是辖区内艺考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重点规范艺术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虚假招生宣传、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完善多级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省招委会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省级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地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等社会各界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审查机制,及时对问题作出反应。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有关考生名单经中学、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前公示,对考生没有宣传,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置,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项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下其考试完整性档案。
三、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共同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在省招生办领导下,省教育厅加强全省美术专业招生考试监督,制定和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全面负责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组织工作和录取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省级统一规定,做好辖区内政策宣传指导、审查和相关监督工作,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自觉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行为,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
(二)稳步有序推进,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和完善美术专业省级统考,不断规范组织省级统一考试,增强考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各高校要制订完善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结合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合理设置艺术类专业,科学安排艺术类招生培养规模,完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期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有关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积极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进一步落实学校美育工作的相关要求,正确引导中小学生接受艺术教育,推动新时期学校美育工作的全面改革和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纠正学生、家长以参加艺术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考升学捷径的功利化思想,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完善措施,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果教育部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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